一位老教授非常爱干净、讲尊严,但她不幸到了癌症晚期。她的儿子、儿媳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,周围邻居也常夸她有福气。但是有一天,她写下遗嘱突然自杀了,她在遗书中写到:“我感到儿女们对我太好了,但我深感自己已毫无希望,不愿再给家庭增加负担,尤其不能忍受的是,儿媳给我冲洗会阴时的尴尬。”经抢救老教授脱离了危险,她被送进生命关怀医院,在那里她受到方方面面的更为周到的照顾,护理员给她冲洗会阴时她也不再感到尴尬,因为那是她们的工作,是她应该得到的享受与照顾。
事实证明,生命关怀是一种社会的文明,改变了原有的伦理道德的束缚,没有剥夺儿女对老人的孝道。儿女也应接受社会对老人的关怀,因为这只是社会的分工和职能不同而已。 |